杂阿含经论简介

Jun21

杂阿含经论简介

时间:2018/06/21 18:21 | 分类: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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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雜阿含經論簡介

  一. 釋題

  1). 阿含,梵語 āgama,音譯阿笈摩,阿鋡暮,阿伽摩等。意譯為「傳來,法藏」等,意指所傳承之教說,或傳承佛陀教法之聖典, 通常指原始佛教之四阿含經,如《瑜伽師地論》卷85﹕「如是四種,師弟展轉傳來於今;由此道理,是故說名阿笈摩。」

  四阿含 (北傳):長阿含、中阿含、增一阿含、雜阿含 (雜藏)。

  五部 (南傳):長部、中部、增支部、相應部、小部 。

  2). 經者,梵語 sūtra,音譯修多羅,素怛纜等。意譯為「經、契經」,指佛所宣說的教法,有別於戒律,論。《瑜伽師地論》卷85:「云何素怛纜事? 謂由二十四處略攝一切契經。」

  修多羅一詞原為婆羅門之用語,為婆羅門經典中之一種文體,用極少字以綴成簡短文句,語約意深,方便記誦。後來婆羅門教繼奧義書後有所謂經書時期, 即「修多羅時代」,文學作品多以「經」字冠之,如天啟經,法經,家庭經等。sūtra一 字原意指「線」、「條」、「絲」等, 引申其義為「貫穿攝持」。以眾生由教之攝持而不散流於惡趣;義理由教之貫穿而不散失隱沒;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故稱「契經」。

  《瑜伽師地論》卷81:「契經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瑜伽師地論》卷25:「云何契經?謂薄伽梵於彼彼方所, 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諸行差別,宣說無量蘊相應語,處相應語,緣起相應語,食相應語,諦相應語,界相應語,聲聞乘相應語, 獨覺乘相應語,如來相應語,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等相應語,不淨、息念、諸學、證淨等相應語。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聖語,為令聖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謂能貫穿縫綴種種能引義利,能引梵行真善,妙義,是名契經。」

  3). 雜者,非謂雜亂,而是如《瑜伽師地論》卷85謂:「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雜,是故說名雜阿笈摩。"雜",合也,共也,錯雜也; 廁,次也,其義如《瑜伽師地論》卷25謂:「為令聖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大眾部 《摩訶僧祇律》卷32:「文句長者,集為長阿含;文句中者集為中阿含,文句雜者,集為雜阿含,所謂根雜,力雜,覺雜,道雜, 如是比等名為雜:一增,二增,三增乃至百增,隨其數類相從,集為增一阿含。"比者,次也,密列也,猶其比如櫛"

  4). 雜阿含經,在南傳巴利語五部中為「相應部」samyutta-nikāya,samyutta意指有關連的,相等和合之意。nikāya則意為部、類、派等。 漢譯《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中亦名為「相應阿笈摩」,如卷39謂:「諸阿羅漢同為結集:但是五蘊相應者,即以蘊品而為建立, 若與六處十八界相應者,即以處界品而為建立,若與緣起聖諦相應者,即名緣起而為建立,若聲聞所說者,於聲聞品處而為建立根、力、覺、 道分相應者,於聖道品處而為建立,若經與伽他相應者,(於伽他品處而為建立);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若經長長說者, 此即名為長阿笈摩...)」

  原始的結集是,隨義類相同的,分為不同部類,次第安布,集成種種相應,參考50卷本的組織次第:

  五陰誦第一

  陰相應

  羅陀相應

  見相應  如來所說誦

  斷知相應

  六入處誦第二

  入處相應

  雜因誦第三

  因緣相應

  諦相應

  界相應

  受相應

  舍利弗相應

  目犍連相應

  阿那律相應

  大迦旃延相應  弟子所說誦

  阿難相應

  質多羅相應

  天相應

  修證相應

  入界陰相應  如來所說誦

  不壞淨相應

  道品誦第四

  念處相應

  正勤相應

  如意足相應

  根相應

  力相應

  覺支相應

  聖道分相應

  安那般那念相處

  學相應

  不壞壞淨相應

  大迦葉相應

  聚落主相應

  馬相應

  摩訶男相應

  無始相

  應婆蹉出家相應  如來所說誦

  外道出家相應

  雜相應

  譬喻相應

  病相應

  業報相應

  八眾誦第五

  比丘相應

  魔相應

  帝釋相應

  剎利相應

  婆羅門相處

  梵天相處

  比丘尼相應

  婆耆沙相應

  諸天相應

  夜叉相應

  林相應

  二. 阿含經之結集

  《瑜伽論》卷25:「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聖語,為令聖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39:「諸阿羅漢同為結集,但是五蘊相應即以蘊品而為建立 ﹔若與六處十八界相應者,...﹔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若經長長說者,此即名為長阿笈摩 ﹔若經中中說者,此即名為中阿笈摩﹔若經說一句事,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此即名為增一阿笈摩。」

  結集,梵語 samgiti,意指合誦,又作集法、集法藏、結經、經典結集,指諸比丘聚集誦出佛之遺教。據《佛般泥洹經》,五分律、 摩訶增祇律等記載,佛弟子在佛涅槃後數月內曾舉行結集。原因為佛在世時,佛弟子及信徒往往將自己聞佛之教法,用簡短散文偈、詩等。 以口口相傳之方式記憶傳承,各人所根據記憶之傳誦者,實為佛陀教說之梗概﹔復因佛弟子根性,領納之不同而各有相異之處,故至佛滅後, 為僧團之確立,實有必要將佛陀教說作一整理和統一,其結果乃有數次佛典結集大會,且逐漸發展成為一種特定的文學形式,而三藏教說亦漸次完備。此乃阿含經之由來。

  關於阿含經成立於何時,應就佛典結集之次第而論,綜合北傳、南傳有關結集之傳說,大致可知佛典結集有如下次:

  五分律、摩訶僧祇律、佛般泥洹經等記載,佛陀入滅後第結一年,五百阿羅漢會聚於王舍城外之七葉巖,以大迦葉為上首,舉行第一次結集,由阿難誦出法,即經 ﹔優波離誦出律,此即佛教史上之「五百結集」。阿含經之淵源,即導源於此。

  佛陀入滅後百年左右,有耶舍比丘至印度東部,見其地之跋耆族比丘有十事非法,不合律制,為此召集七百比丘會聚於毗舍離城,以耶舍為上首, 舉行第二次結集,七百上座比丘一致認為跋耆族比丘所行之十事非法。此次結集又稱七百結集,以制定律藏為主。

  佛陀入滅後至阿育王時(約B.C.269),在華氏城聚集一千比丘,以目犍連子帝須為上首,舉行第三次結集,目犍連子帝須並撰《論事》, 對當時各種外道學說加以批駁,至此經、律、論三藏教法始告完成,結集後並選派一批比丘至四境外弘布佛教。

  佛陀入滅後四百年左右,迦膩色迦王護持之下,於迦濕彌羅國以脅尊者,世友為上首,舉行第四次結集,此次結集以論釋三藏為主。

  綜上所述,阿含經於第一次結集時誦出,於第二次結集以後,至西元前三世紀左右,為阿含經逐漸完備而成。經此等發展, 僧團亦由原始佛教之統一教團而分裂,漸成十八、廿部等,各部派各有自己的三藏。今者北傳漢土之四部阿含經及各種別生經皆為不同部派所傳承, 而南傳巴利語誦本之五部則為南方上座部之經典。而阿含的由來則正如《瑜伽論》卷25云:「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聖語,為令聖教久住世故, 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

  結集如來正法藏者,除律外(即戒,別解脫契經,音譯波羅木叉),所結集的事契經者即四阿笈摩,《瑜伽瑜》卷85云:「事契經者,謂四阿笈,一者雜阿笈摩, 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四者增一阿笈摩。」,「如是四種,師弟展轉傳來於今,由此道理,是故說名阿笈摩。」

  三. 雜阿含經的結構及部類

  本經結構,僧肇在《長阿含經序》指有四十誦,但見今文本則品目不全,僅有《誦六入處品第二》、《雜因誦第三品之四》、《雜因誦第三品之五》、 《弟子所說誦第四品》、《誦道品第五》幾個品目,餘則闕失了。

  近代呂澂先生亦認為有四分十誦:

  四分

  十誦

  蘊、處、因緣分

  弟子所說,佛所說分

  道品分

  結集分

  五取蘊誦

  六處誦

  緣起誦

  食誦

  諦誦

  界誦

  弟子所說誦

  佛所說誦

  念住(乃至不壞淨)等誦

  八眾誦

  今印順法師以為漢譯50卷本《雜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的誦本,故應以說一切有部的古說來處理,恢復其原來的次第與部類。 依《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39提到應有七品:「諸阿羅漢同為結集,但是五蘊相應者,即以蘊品而為建立;若與六處十八界相應者, 即以處界品而為建立;若與緣起聖諦相應者,即名緣起而為建立;若聲聞所說者,於聲聞品處而為建立;若是佛所說者, 於佛品處而為建立;若與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分相阿芨應者,於聖道品而為建立;若與伽他相應者,(於伽他品處而為建立) ,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及《瑜伽師地論》卷85說到如來宣說種種之相應:「如來及諸弟子相應;蘊、界、處相處;緣起、食、諦相應;念住、 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出入息、學、證淨等相應;又依八眾,說眾相應。...又參考20卷本《別譯雜阿含經》及南傳相應部, 將50卷本整理成七誦五十一相應:

  七誦

  五十一相應

  1

  五陰誦第一

  陰相應

  2

  六入處誦第二

  入處相應

  3

  雜因誦第三

  因緣、諦、界、受相應

  4

  道品誦第四

  念處(乃至不壞淨)等十相應

  5

  八眾誦第五

  比丘(乃至林)等十一相應

  6

  弟子所說誦第六

  舍利弗(乃至質多羅)等六相應

  7

  如來所說誦第七

  羅陀(乃至業報)等十八相

  另外《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中提到,「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一是能說,若如來及弟子 ﹔二是所說,若五取蘊等及道品等﹔三是所為說,若八眾等。」此中分類成能說法者,說法的對像,及所宣說的教法。

  而《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至九十八之摩呾理迦,只決擇佛所宣說的教法,即五陰、六入處、雜因、道品等四誦經文,如來及弟子所說誦、 及八眾誦之經文則不包括在內,此中乃涉及到能說、所說、所為說三部類不同內容及文體。

  最早結集成篇的應該是所宣說的教法,即陰、入處、雜因、道品等誦,這是較古的修多羅、以簡練的文句略說,或長行直說,攝持教義的綱領, 亦方便弟子記誦。這是阿含經教理最核心部份,也是最早結集出來的第一部份。《瑜伽論》卷八十五至九十八,即結總、別嗢柁南,以聚攝門, 詳釋這一部分的經文義理。然後「又依八眾,說眾相應。...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瑜伽師地論》卷85 ) 這一部份就是 《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39中所提到與伽他相應的伽他品。八眾誦的經文全部是有關於比丘、剎利、婆羅門、天、魔、夜叉等眾。 所用的文體多為祇夜一類。梵文Geya,音譯祇夜,義為應頌、重頌、歌詠等。相對於長行直說的修多羅, 祇夜屬韻文詩、偈等一類。

  《瑜伽師地論》卷25:「云何應頌?謂於中間,或於最後,宣說伽他。或復宣說未了義經。」

  《瑜伽師地論》卷85:「應頌者,謂長行後宣說伽他。又略標所說不了義經。」

  《大毘婆沙論》卷126:「應頌云何?謂諸經中,依前散說契經文句,後結為頌而諷誦之,即結集文,結集品等。」

  《成實論》卷1:「祇夜者,以偈修頌多羅。」

  由於這一部份屬未了義經,所以《瑜伽論》卷八十五至九十八的摩呾理迦中,就沒有加以決擇了。最後,如來及弟子所說誦的能說者一 部份,多為問答體、分別解答,及受記等一類經文,這類經文稱為Vyakarana,音譯和伽羅那,義譯為記別、分別。在《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卷126中提到:「記說云何?謂諸經中,諸弟子問,如來記說﹔或如來問,弟子記說 ﹔或弟子問,弟子記說﹔化諸天等問記亦然,若諸經中四種問記 ﹔若記所證所生處等。」

  《瑜伽論》卷25:「云何記別?謂於是中、記別弟子命過已後當生等事,或復宣說已了義經,是名記別。」

  《瑜伽論》卷81:「...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標義」。上舉諸論所提到的記別一類經文正與如來及弟子所說誦的經文的內容一致。根據說一切有部古本的排列, 如來及弟子所說誦的經文正是分散附編在五陰誦,雜因誦及道品誦後面的,這是為廣分別修多羅略所標義,亦是如來及弟子所宣說的已了義經。 這些經文很多是佛或弟子記說所證或所生等事,或為剎利、長者等四眾記別、或為分別解答修多羅中的法義,此中問答、解答的方式有四種問記: 一向記,分別記,反詰記,捨置記。這一部份多有顯示分別法義,說明深秘義理的特性,故《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11說到:「又了義經名記別,記別開示深密意故。」

  四.雜阿含經的傳譯

  漢譯雜阿含經今存譯本50卷本,20卷本(宋、元、明版作20卷,麗藏本則作16卷)及一卷本的多種別生經。

  見梁‧僧祐《出三藏記集》中記載,50卷本是南北朝時,劉宋元嘉年間(約公元425 – 453),求那跋陀羅在揚都(今南京)祇洹寺譯出,寶雲傳譯, 慧觀筆受。求那跋陀羅意譯功德賢,為中天竺婆羅門種,元嘉12年(公元>435)由海道扺廣州,不久就到了揚都,在此譯經。

  據印順法師研究,此為說一切有部誦本,理由是說一切有部說三世有,一切有,所以經中亦有此說,如第320經有:「所謂一切有。云何一切有?...」 并多處提到:「以有過去色故」,「以有未來色故」,這些經文在相應部中是沒有的。另外,眾賢造《順正理論》中提到有二部經為說一切有部所誦而餘部不誦的, 一為《拊掌喻經》,一為《順別處經》,而此二經皆見收在50卷本中,故此推斷此為說一切有部的誦本。而今存之50卷本中其實已佚失了的第23及25二卷經文, 以另外的《無憂王經》編入在內。因為僧祐的《出三藏記集》提到求那跋陀羅譯出此經又佚失,但今第23卷內實為阿育王經, 而第25卷則有經名《阿育王施半阿摩勒果因緣經》

  (阿育王為 Aśoka >之音譯,意譯無憂王),可見早在梁或以前就已經缺少了二卷而將無憂王經誤編在內,卻以為佚失了。 所失去的第23及第25卷經文,比對瑜伽論的摩呾理迦及相應部經文內容,印順法師以為應該是道品誦中的正斷相應。如意足相應及如來所說誦的四王天、 忉利天、夜摩天、龍、揵闥婆、金翅鳥等相應。

  20卷本名《別譯雜阿含經》,失譯。只為50卷本的一部分,譯出時間可能比50卷本較早,「別譯」二字為後人所加,以別於50卷本而已, 《俱舍論稽古》論斷為飲光部誦本。

  五. 雜阿含經與摩呾理迦

  摩呾理迦,梵文mātrka,意譯本母,為論議的一種。

  《瑜伽論》卷25:「云何論議?所謂一切摩呾履迦阿毗達磨,研究甚深素呾纜義,宣暢一切契經要,是名論議」。

  摩呾理伽屬釋經論一類,而阿毘達磨則屬宗經論一類。二種論議的體裁亦有別,摩呾理迦根據不同的經文及內容,結總嗢柁南頌及別嗢柁南頌攝持之, 分類為若干聚,再細分為若干門,詳細解釋經中意義,「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跡,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 此亦名為摩呾理迦」。(《瑜伽論》卷81)在南傳中部及增支部中多處提到多聞比丘傳阿含,持法、持律、持母。 而本母此一 ... 亦成為南傳上座部佛教用以分類諸法之準則,論書以聚挕門分別闡釋諸法。

  近代呂澂先生,在研究瑜伽師地論時,讀到論中多處列出佛說契經內容的綱要及次第,至攝事分中由卷85開始至卷98, 為「當說契經摩呾理迦,為欲決擇如來所說,如來所稱、所讚,所美先聖契經」。乃「取宋譯《雜阿含經》與論文對校,...然前後推尋,論文畢十四卷, 經文亦畢二十二卷,而後恍然《瑜伽》之文純引《雜含本母》無可疑也」。遂將自己研究所得,發表文章刊於民國十三年(1924)的《內學》第一輯, 此為先生《雜阿含經刊定記》一文由來。此一發現誠古今中外研究《阿含》、研究《瑜伽》者前所未悉,故先生亦慨歎: 「...以至要義幽沉亙千二百七十六年(論文於貞觀二十二年譯訖)。古學久荒,甚可傷也」。(《刊定記》)。民國二十七年(1938), 《蜀藏編刻處》根據先生所刊定的經、論次第,合刊出版,成四十卷經、論對勘本。隨著日寇侵華,抗戰、內戰等動盪連年,人材及經藉皆流失散佚, 《蜀藏編刻處》的對勘本原版亦付盪然,臺灣新文豐出版社搜得NGIAM HOO-PANG COLLECTION 藏書,於民國七十二年(1983)將之翻版重印,先生的研究心血才不至湮沒。

  印順法師得呂澂先生之《刊定記》,亦聽說內學院有經、論的合刊本,但由於在抗戰期間,「可惜沒有見到,不知內容如何!」 《會編》序戰後法師避居臺灣,遂依據《刊定記》的指引,參考南傳藏經、日本學者的研究、及其它資料,重新審定,編印了《雜阿含經論會編》, 亦在民國七十二年由臺灣正聞出版社出版。相對於《蜀藏編刻處》的版本,印順法師的研究及審定就比較全面、精細得多,對有心探究原始法義, 閱讀雜阿含經者就更方使便了。

  參考書籍及資料:

  《雜阿含經論》(全四冊臺灣新文豐出版公司印行,蜀藏編刻處合刊本)

  《雜阿含經論會編》(全三冊臺灣正聞出版社印行,印順編)

  《佛光大藏經─ 阿含藏》

  《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至九十八

  《雜阿含經刊定記》(呂澂著原載於《內學》第一輯)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印順著,臺灣正聞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