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怀海简介

Aug15

百丈怀海简介

时间:2018/08/15 16:25 | 分类: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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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怀海简介

  百丈怀海(公元720年——814年)唐代禅宗高僧,制定中国第一部禅门戒规——《百丈清规》。俗姓王(一说姓黄),名怀海,福州长乐(福建)人,生于唐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卒于唐宪宗元和九年正月(公元814年),世寿九十五。座下传人以黄檗希运(?-公元850年)、沩山灵佑(公元771年-公元853年)为首,前者传至临济义玄(?-公元866年)形成「临济宗」,后者承至仰山慧寂(公元840年-公元916年,另一说为公元807年-公元883年)形成「沩仰宗」,临济门下日后又分出黄龙、杨岐两派,宗脉相承,至今不绝。

  自幼家贫,因受寺院老和尚的慈悲教导,得以读经识字,小小年纪便心生向往寺庙生活。20岁,在广东西山寺慧照和尚(生卒年不详)座下出家,次年,前往湖南衡山法朝律师(生卒年不详)受比丘具足戒,尔后至安徽浮槎寺阅藏二十余年。唐玄宗大历元年(公元766年),到马祖道一禅师(公元709年-公元788年)座下习禅六年,作其侍者,众僧称呼海侍者。与西堂智藏禅师(公元735年-公元814年)得马祖印可,成禅宗一代宗师。

  马祖示寂后,住锡大雄山(又称百丈山)三十余年,为使南禅法脉留传千秋万世,遂把大雄山上行之有年的规矩,一条一条明订下来,并参照大小乘戒律,制定丛林规矩,即《百丈清规》亦称《古清规》。清规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规定寺院中的组织管理制度与日常章则,让僧众各司其职,寺务运作能系统化;又订定各种修持行仪、日用轨范,让僧众遵守,能专意修行,安住佛法。

  《百丈清规》的思想渊源与制度的建立,除取法佛教本有的戒律与制度外,也融入儒家的伦理思想与制度,可以说,儒家尊师重道和重视文化的精神,都在清规中得到继承与发扬。此种禅宗的「丛林制度」,虽在形式上,是属于佛教僧众的团体,但就精神层面而言,则具体实现礼运大同篇天下为公的社会制度。百丈倡导一种结合佛教戒律和日常劳作的农禅生活,改变出家人不事生产,以乞食为生的传统,和寺院依靠王公贵族封赐,或信徒捐赠布施的经济来源方式,规定僧团大众须分工负责,勤劳工作,以求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从而一改中国佛教以往依赖性的经济为独立自主的经济。尤其是「一日不做,一日不食」的工作伦理观,教导徒众「一天不做事,就一天不吃饭」的劳役精神,以及从住持到沙弥皆须上下合力的「普请之法」 ,即过着「集体劳作」的僧团生活方式,将宗教修行和劳动实践(掘地垦土、伐木采薪、耕田种菜)相结合,发展出中国佛教戒律的独特走向,修行不再只是持守戒律,而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去触类旁通,以入世的方式,将修行生活化。

  百丈禅师继承马祖道一的禅风,以喝、打、手势启发学僧,不拘泥拜佛、不死守戒律、不强调经论,改以活活泼泼的日常提问,教示学人「平常心是道」的南宗禅法,其上堂说法开示及与弟子学僧的对话,则由门人神行梵云记录编辑成《百丈语录》。百丈禅师以高尚的德行和一视同仁的平等心对待弟子,日常作务都带领僧众亲自劳动,晚年仍勤劳不息,不假他人之手,曾对人说过:「我没有德行,怎可麻烦别人代为劳作」(「吾无德,焉可劳于人」)。他以身作则的典范和渊博的佛学素养,吸引很多优秀的僧人归依门下学习。

  从历史角度来看,《百丈清规》的出现,不仅使禅宗的思想,生活和生产方式中国化,也使得佛教在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各方面作出划时代的革命,更能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适应,从而奠定中国佛教数百年发展的坚固基础,也标志着中国化佛教寺院僧团管理制度的基本确立。之后,《百丈清规》又超越佛教的界限成为中国制度文化的一部分而为其他宗教所吸收借鉴,如元代全真教团的《全真清规》。两宋儒者也仿效其规章而创建书院,元明清三代,更以书院为乡学,作为培育人才之场域,其组织形式、书院学规和教学方式,都深受《百丈清规》的影响,为禅宗史上划时代之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