讥讽时政:明末“清议”何心隐之死

Ap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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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讥讽时政:明末“清议”何心隐之死

  何心隐,本名梁汝元,字柱干,号夫山,江西吉安府永丰县人。邹元标《梁夫山传》说他“幼时颖异拔群,潜心经史,辄以远大自期。凡耳而目之,皆知其为伟器。”嘉靖二十五年参加江西乡试,考得第一名,时人誉为“天下奇才”。他确实学有专攻,是王守仁的再传弟子,从学脉上看,可谓第四代传人,他的老师颜钧(山农)是徐樾的门生,而徐樾出于王艮之门。可以串起这样一条线:王守仁——王艮——徐樾——颜钧——何心隐,因而他的学术带有王艮、颜钧的明显特色。黄宗羲《明儒学案》说,“阳明先生之学,由泰州(王艮)、龙溪(王畿)而风行天下”;“泰州(王艮)之后,其人多能以赤手博龙蛇”;“传之颜山农、何心隐一派,遂复非名教之所能羁络矣”。黄氏揭出“非名教之所能羁络”这一点,切中要害,何心隐意欲冲决名教的网罗,挑战主流意识形态,为当道所不容,铸就了悲剧下场。然而却赢得了当世及后世有识之士的交口赞誉,同时代人李贽在他遇害后写了掷地有声的《何心隐论》,伸张正义。天启年间出版的《何心隐先生爨桐集》,卷首收了李贽《何心隐论》,编者显然把它当作文集的序言来对待的。

  李贽也是一位“非名教之所能羁络”的学者,引为同道,对何心隐了解得最为真切:“公以为世人闻吾之为,则反以为大怪,无不欲起而 ... 我者,而不知孔子已先为之矣。吾故援孔子以为法,则可免入室而操戈。然而贤者疑之,不贤者害之,同志鲜终,而公亦竟不幸为道以死也。夫忠孝节义,世之所以死也,以有其名也,所谓死有重于泰山者是也,未闻有为道而死者。”

  程学博写的《祭何心隐文》,直言死于非命的原因就是讲学:“先生之死也以讲学。先生之学,先生所自信,而世所共嫉。世人不喜讲学,亦未必不知学。而先生之学,天下后世有定论在焉,予又乌能喋喋于先生之学,以与世之人辨哉……平生精力,自少壮以及老死,自家居以至四方,无一日不在讲学,无一事不在讲学。自讲学而外,举凡世之所谓身家儿女,一切世情俗态,曾无纤毫足以挂先生之口,而入先生之心。”

  一生致力于讲学的何心隐,学问与人品人所共知,居然为“世所共嫉”,被执政当局置之死地,是令人扼腕的。容肇祖写于1937年的《何心隐及其思想》给出了解释:“泰州一派是王守仁派下最切实、最有为、最激励的一派,何心隐是这派的后起,而亦是最切实、最有为、最激励中的一人。他抱着极自由、极平等的见解,张皇于讲学,抱济世的目的,而以宗族为试验,破家不顾,而以师友为性命,所谓‘其行类侠’者。卒之得罪于地方官,得罪于时宰,亦所不惜。他是不畏死的,遂欲藉一死以成名。他的思想是切实的,所谓‘不堕影响’。他以为欲望是可以寡而不可以无,可以选择而不可以废,欲以张皇讲学,聚育英才,以补天下的大空。他的目的太高,而社会的情状太坏,故此为当道所忌,不免终于以身殉道了!”

  万历五年十月,湖广巡抚陈瑞通缉何心隐。同年十二月,继任湖广巡抚王之垣继续通缉,万历七年三月初三日,何心隐在祁门县被捕,五月关押于江西南安,一个月后转解湖广,九月初二日,被杖 ... 于狱中。

  程学博说何心隐以讲学至死,容肇祖说何心隐因讲学而得罪于地方官与时宰,这样的怪现象值得追根究底。讲学不过是学术活动,为什么 ... 如此神经过敏,视为洪水猛兽?难道讲学会动摇一个地方的统治么?问题恰恰就在这里,湖广巡抚王之垣加给何心隐的罪状,确实是这样的:“假以聚徒讲学为名,扰害地方”。

  这就有必要对他的讲学活动加以回顾了。从王艮、颜钧到何心隐,都致力于把儒学通俗化,深入民间传道,正如黄宗羲所说:“遂以化俗为任,随机指点,农工商贾,从之游者千余。秋成农隙,则聚徒谈学。一村既毕,又之一村,前歌后答,弦诵之声洋洋然也。”这已经有点犯忌了,更何况讲学的内容带有冲决名教网罗的意味,那就更犯忌了。他在《上永丰大尹凌海楼书》中说:

  若在樊笼恋恋,纵得以展高才,不过一效忠立功耿介之官而已,于大道何补?直须出身以主大道,如孔孟复生于世,则大道有正宗,善人有归宿,身虽不与朝政,自无有不正矣……孔子设教之至善,而身不与政者也,不与政而贤与立政。

  这是颇有一点狂妄的,以孔子为楷模,“设教而不与政”,“不与政而贤于立政”,标榜自己不在官场,却贤于当朝执政诸位大佬,因为他们无补于大道。他在《答作主》一文中说,“某之见,见人之所未见者也;某之凭,凭人之所未凭者也”,同样有傲视当世的意味。因而他的学问被掌握话语权的主流人士蔑视为“伪学”,时时处在违禁的状态。

  容肇祖所说的“得罪于地方官,得罪于时宰”,地方官指的是湖广巡抚陈瑞、王之垣,“时宰”指的是内阁首辅张居正。欲置何心隐于死地的正是张居正,陈瑞、王之垣不过是秉承首辅旨意行事而已。这并不是后人的栽赃诬陷,而是有事实为证的。

  李贽《何心隐论》写道:“公(何心隐)已死矣,吾恐一死而遂湮灭无闻也。今观其时武昌上下,人几数万,无一人识公者,无不知公之为冤也。方其揭榜通衢,列公罪状,聚而观者咸指其诬,至有嘘呼叱咤不欲观焉者,则当日之人心可知矣。由祁门而江西,又由江西而南安而湖广,沿途三千余里,其不识公而知公之心者,三千余里皆然也。非惟得罪于张相者有所憾于张相而云然,虽其深相信以为大有功于社稷者,亦犹然以此举为非是,而咸谓 ... 公以媚张相者之为非人也。”

  这里所说的“张相”就是内阁首辅张居正。何心隐“得罪于张相”,地方官“ ... 公以媚张相”,并非传闻之辞,可以在官修的正史中找到根据,《明神宗实录》万历八年正月己巳条写道:

  江西永丰人梁汝元,聚徒讲学,讥议朝政,吉水人罗巽亦与之游。汝元扬言,江陵首辅专制朝政,必当入都,詈言逐之。首辅微闻其语,露意有司,令拘押之。有司承风指,毙之狱。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说得较为具体:

  时有江西永丰人梁汝元,以讲学为名,鸠聚徒众,讥切时政……江陵(张居正)恚怒,示意地方官物色之。诸司方居为奇货。适曾光事起(引者按:指曾光散布妖言惑众事件),遂窜入二人姓名,谓且从(曾)光反。汝元先逮至,拷死。

  其实所谓“讥议朝政”、“讥切时政”,所谓与散布妖言的曾光“谋反”云云,不过是欲加之罪,毫无根据;他得罪于张居正的根本原因就是“聚徒讲学”。主办此案的湖广巡抚王之垣给他的罪名是“聚徒讲学,扰害地方”,他在《历仕录》中说:“湖广有大奸何心隐,即何汝元,即何夫山,即何两川,即梁无忌,即梁纲一,即梁光益的,名梁汝元,原籍江西永丰县人……假以聚徒讲学为名,扰害地方。中间不法情罪甚多,各省历年访拿不获,俱有案卷。万历七年,新店把总朱心学于祁门县捉获。予发按察司侯廉使查卷提干连人问理。本犯在监患病身故……事后数年,言官尚有称冤具疏者。盖以假讲学之名,遂为所惑,不知其有各省访拿案卷也。”王之垣把狱中“杖 ... ”谎称“在监患病身故”,又武断臆测,为何心隐鸣冤的言官是受其讲学迷惑。为了应付舆论,他扛出圣旨作挡箭牌:“这有名的凶犯,原应正法,不必行勘”,证明自己先斩后奏正确无误。

  何心隐被害后,不断有言官上疏,向朝廷申诉,其中尤以山东道监察御史赵崇善万历十三年所写的《明公论正大典伸积冤以彰国是疏》,最为深刻。这份奏疏的全文收在吴亮主编的《万历疏钞》中,关于何心隐案件的一段这样写道:

  至于何心隐之死,非其罪,冤尤可悯者。盖心隐布衣之士,从事学问,缙绅所重如钱同文辈尝北面而师事之。臣未仕时已知有此人久矣。臣任婺源知县,忽然湖广巡抚王之垣差官带领兵快,直抵邻县祁门缉拿心隐,急于星火。心隐既获,不逾时而毙于杖下。臣不胜骇愕,以为心隐何罪,而受祸之惨至此?询诸士夫,咸谓心隐素与(张)居正讲学,直言规过,以触其怒,后又斥居正不奔父丧,居正忿恚益深,密讬王之垣致之死地。之垣不胜其谄媚之心,唯唯听命。此心隐之所以见 ... 也。又闻刑部侍郎耿定向,其时致书之垣,力言心隐无罪,不可轻 ... ,而之垣不听。皇上倘以臣言为未信,乞召(耿)定向而问之。定向正直无私,必不能为之垣讳也。心隐既死,之垣深虑人议,其后又捏无影事迹,刊刻传布,欺天罔人,无所不至。是心隐之冤与刘台、吴仕期何异哉? ... (刘)台与(吴)仕期者俱已正罪,而 ... 心隐者独得优游无事,老于扉下,臣恐天地神鬼昭布森列,必不肯容,而心隐之目亦必不暝于地下也。

  赵崇善揭发王之垣唯唯听命于张居正, ... 害何心隐,而后又捏造“无影事迹”,欺骗舆论,比如:何心隐“以侵欺皇木银两犯罪,拒捕, ... 伤吴善五等六命,初拟绞罪,后来减充贵州卫军著伍,脱逃各省”云云,全是不实之词。在赵崇善看来,何心隐的冤死与刘台相似。辽东巡按御史刘台因弹劾张居正而遭到报复,罢官回到家乡江西安福县。江西巡抚王宗载、江西巡按陈世宝秉承张居正的旨意,嗾使安福县谢耀诬告刘台,“合门济恶,灭宗害民”。朝廷据此判处刘台发配极边远地方充军终身。万历十年,穷困潦倒的刘台死于广西浔州,连殡葬的衣服棺材都没法置办,令当地人唏嘘不已。万历十一年,刘台得以 ... ,诬陷的罪状查无证据,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判处充军、徒刑、 ... 。同样是谄媚首辅陷害无辜,为何王之垣至今仍逍遥法外?赵崇善的这一责问并非毫无道理。

  何心隐与张居正的矛盾由来已久,起因就是讲学。何心隐因为直言遭到官员诬陷,流放贵州。平倭总督胡宗宪仰慕他的才华,聘他为幕僚。平倭后,他游学南京,后又随太仆寺丞程学颜前往北京,聚徒讲学。邹元标写的《梁夫山传》谈及此事说:“已而程公(程学颜)北迁,同居燕畿,聚徒讲学。因与司业江陵张公(案名居正)屡讲不合,遂构衅端。”那是多年前张居正担任国子监司业期间的事。所谓“屡讲不合,遂构衅端”,何心隐念念不忘,后来在《上祁门姚大尹书》中回顾道:“因耿(定向)而与今之阁下张公太岳(居正)官司业时,讲学于北之显灵宫。即睹此公有显官,有隐毒,凡其所讲者即唯唯,即不与之辩学是非,而即忧其必有肆毒于今日也。且此公退即对耿(定向)言:‘元(引者按:指梁汝元)本一飞鸟,为渠以胶滞之。’然元即对耿言:‘张公必官首相,必首毒讲学,必首毒元。’”

  万历元年出任内阁首辅的张居正,雷厉风行地推行改革,涉及政治、经济、 ... 、文化各个方面。万历三年,张居正向皇帝呈进“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的奏疏,阐述了整顿教育的主张,为此他制订了十八条规章,其中第一条最为厉害:“今后各提学官督率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习经书义理,着实讲求,躬行实践,以需他日之用,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及号召它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因而启奔竞之门,开请托之路。”堵塞奔竞之门,杜绝请托之路,毫无疑问是切中时弊的,但是把这些弊端归因于“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似乎有点不合逻辑;为此而采取的措施竟然是“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似乎过于操切,矫枉过正。矫枉过正的结果,一向致力于民间讲学的何心隐,就被视为“游食无行之徒”,予以整肃了。

  “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的政策得以贯彻,后果是严重的,抓住常州知府施观民“私创书院赃私狼籍”的把柄,颁布诏令,不仅将施观民私创的书院捣毁,而且宣布各地私创书院一律改为公廨,书院的田产查归里甲。之后又宣布取缔、禁毁全国六十四家书院,许多历史悠久名闻遐迩的书院就此寿终正寝。宋代以来蔚然成风的书院讲学,繁荣了学术,培养了人才,居然在“空谈废业”的幌子下,扫荡一空,弦歌之声戛然而止。

  禁止讲学,取缔书院,无论如何都谈不上是一项德政。万历十一年,吏科给事中邹元标批评这种矫枉过正的做法。他写给皇帝的奏疏——《直抒肤见以光圣德以奠民生疏》,语气委婉,却难掩犀利的锋芒:“常州知府施观民,糜费民财,私创书院,毁之诚是矣。乃概将先贤遗迹一概拆废,臣不知其解也。彼敢于蔑先圣之道者,不过恶聚讲,假伪学以钳制天下之口耳……聚徒讲诵自古已然,未闻概以伪学斥也。天下生材,囿于所禀资有纯驳,故功有真伪,百伪之中得一真焉,亦足以维世道匡颓风,因伪弃真,是因沙废金,因噎废食矣……臣愚以为,凡所拆过书院、先贤遗迹,宜敕礼部令郡邑,或概议修复,或量为调停,虽然未必真儒辈出,然使天下晓然知陛下崇儒重道盛心,学术从此而正,士习从兹而端,未可知也。”通篇并未提及何心隐三字,其实是在为他鸣冤,一则说聚徒讲学是从古以来的传统,从未听说一概斥为伪学,加以禁止的;再则说,拆毁常州知府施观民私创书院,似无不可,扩而大之,把全国书院统统拆毁,这种因噎废食的举措目的何在?一言以蔽之,无非是执政者为了控制舆论——“假伪学以钳制天下之口”。

 

  神宗皇帝接受了他的意见——“崇儒重道”。此后,很多书院陆续恢复,聚徒讲学之风再度重现,琅琅书声重新回响于华夏大地。何心隐泉下有知,或可释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