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南北榜案:在科举面前,到底什么是公平?

Jan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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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年4月,吴王朱元璋发布北伐文告,提出:“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的纲领,并命中书右丞相徐达为征虏大将军、平章常遇春为副将军,率军25万北进中原。很快,一年后徐达就占领了元大都,同年,朱元璋称帝,建号“洪武”,明朝正式建立。

徐达北伐

明朝建立之后便着手恢复被中断一百年之久的“汉家正朔”,其一就是恢复科举,1371令各省连续举行会试三年。但是朱元璋发现这些录取的人才大多只会夸夸其谈,没有实际工作的能力,于是在1373年,朱元璋下诏书废除科举改为举荐制从此科举制被停止了十年,直到1382年才下诏书恢复科举。

之前的几届科举都没有问题,但是在洪武三十年(1397)丁丑科,二月会试,却惹出了一个 ... 烦。当时以翰林学士刘三吾﹑王府纪善白信蹈为主考官,经三月廷试后,录取以陈安阝为状元﹑尹昌隆为榜眼,刘仕谔为探花的51人。因为他们都是南方人,故称为南榜。

北方士子一人未取,为历科所不见,这下他们不干了。揭榜之后仅仅6天,会试落第的北方举人联名上疏,更是跑到明朝礼部鸣冤告状,告考官刘三吾﹑白信蹈偏私南方人。而在南京街头上,更有数十名考生沿路喊冤,甚至拦住官员轿子 ... 告状。

在三月初十,朱元璋下诏,命侍读张信﹑侍讲戴彝﹑右赞善王俊华﹑司直郎张谦﹑司经局校书严叔载﹑正字董贯﹑王府长史黄章﹑纪善周衡和萧揖,以及已经廷试取录的陈安阝﹑尹昌隆﹑刘仕谔等,于落第试卷中每人再各阅十卷,增录北方人入仕。然而他们经过数日的复核,最后得出结论:经复阅后上呈的试卷,文理不菲,并有犯禁忌之语。以考生水平判断,所录取51人皆是凭才学录取,无任何问题。

结论出来,再次引起各界哗然。落榜的北方学子们无法接受调查结果,朝中许多北方籍的官员们更纷纷抨击,要求再次选派得力官员,对考卷进行重新复核,并严查所有涉案官员。有人上告说刘三吾﹑白信蹈暗嘱张信等人以陋卷进呈。朱元璋大怒,五月突然下诏,指斥本次科举的主考刘三吾和副主考纪善、白信3人为“蓝玉余党”,尤其是抓住了刘三吾10多年前曾上书为胡惟庸鸣冤的旧账,认定刘三吾为“反贼”,结果涉案诸官员皆到严惩,刘三吾被发配西北。曾质疑刘三吾的张信更惨,因他被告发说曾得到刘三吾授意,落了个凌迟处死的下场。其余诸人也被发配流放,只有戴彝、尹昌隆二人免罪。此二人得免的原因,是他们在复核试卷后,开列出的中榜名单上有北方士子。

六月,朱元璋亲自策问,取录任伯安等61名,六月廷试,以黄观为第一名﹑韩克忠为第二名﹑王恕为第三名,是为夏榜。因所录的61人全是北方人,故又称北榜。

南北榜案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当时南方经济强大、人口众多、文化繁荣,而北方经过了几十年的战乱还未恢复。另一方面则是发生于洪武朝长达十三年之久的文字狱刚刚结束之后不久,朱元璋之所以要采取极端措施,一方面是打击廷臣的反对势力体,另一方面是全国统一形势发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打击和限制江南地主。对于朱元璋来说用几十个人的脑袋换取北方人心,换取政局稳定,换取天下太平,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纵观明朝时的“南北榜案”,真的要依据科举成绩来录取的话,南榜的51人都是毫无问题的。但是,科举作为中国古代王朝最为重要的选拔官员的制度。在法理上,至少是在形式上必须公平,必须让所有人都有希望做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