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为何文人要宣传女权思想

May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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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为何文人要宣传女权思想

  吴虞,生于1872年,字又陵,号黎明老人,四川新繁人。1905年留学日本,学习法政。1907年回国后,在成都担任教职。虽偏居西南一隅,却在《新青年》《女界报》《甲寅》《小说月报》等刊物上发表非儒排孔、非孝平权的言论,痛斥“圣贤误人深”“孔尼空好礼”,得到胡适、陈独秀、柳亚子等人的肯定。他发表《吃人与礼教》一文,是提出“吃人的礼教”观点的第一人,更被胡适誉为“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但在研究者眼中,他更是那个时代中“ ... 的病人”。

  吴虞的家庭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在女性权利、家庭和婚姻等问题上的看法,这也是他日后著文抨击孔教制度的重要内容。他那些决绝反抗儒家封建制度的观点,与这些新思潮媒体的立场一拍即合。1917年6月,吴虞假妻吴曾兰之名发表《女权评议》。吴虞的女权思想,正是社会转型期新旧女权思潮交汇的写照。

  吴虞幼时上过私塾,有一定的古文功底,后去日本留学,虽所学不丰,但多少沾了点洋气。他利用1911年至1918年的消沉期,广泛阅读中西典籍,尤其是他作为封建家庭的“不孝子”,需要从《进化要论》《群学肆言》《民约论》《社会学》《太西学案》《大美国史略》《女权发达史》《东洋伦理学史》等西学经典中寻找精神支持,又在四书五经寻找批驳对象。他借妻子吴曾兰之名所著的《女权平议》就是典型的吴式文风。

  在《女权平议》一文中,吴虞先放眼全球,从西方哲学大家谈起:“欧洲自卢梭、福禄特尔,穆勒约翰,斯宾塞尔诸鸿哲提倡女权,男女渐归平等”,再以美洲的女性受教育、参政议政举例:“美洲男女同校,自小学至于大学,学科一律;女子之成绩,反优于男子。立法,司法,行政,女子皆得为之。”随后,他以进化论的思想,指出女性地位的低落的历史原因:“由渔猎生活之平等夫妻时代,入于耕牧生活之专制夫妻时代,则妇女失其自由,为男子之财产,为男子之奴隶矣。……是故女权之重,男权之优,乃自有其先后,而非同时见其优重。进化之迹,不可诬也”,同时,又引用旧学文章中压抑女权的经典篇章:“吾国儒教,素主宗法社会之阶级制度,故尊卑、贵贱,上下之义,均由《易》发其凡,文字具存,勿能深讳,儒教恒以君比父,化家为国,此亦其一端,不得皆指为汉儒之瞽说。”

 

  吴虞并不是最早撰文提倡女权观念之人,也不是唯一一个。早在19世纪末期,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人,就受西方传教士和洋务派的影响,接纳了“天赋人权”的思想,提出带有近代人权观念的妇女观。康有为在《大同书》中称:“男与女虽异形,其为天民而共受天权一也。”除了提倡女子权利,禁缠足、兴女学、提倡女子参政、办女报更是维新派具体的女权实践。1889年7月24日,中国第一份妇女报纸《女学报》创刊,主编和主笔均为女性,其中包括康有为之女康同薇、梁启超夫人李惠仙和《无锡白话报》创始人裘毓芳等。维新人士的妇女观以中西共融为主,虽吸取西方女权思想精华,但因其改良派的立场,始终跳不出维护孔教的窠臼,对封建礼仪的推崇和遵守是其推崇女权的前提。在这一点上,吴虞的观点比维新派先进,他并不认为封建礼教是需要尊重和恪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