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康有为的女儿,曾参与炮制“戊戌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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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报人”康同薇简介

康同薇是大名鼎鼎的维新领袖康有为不同太太生出的多个子女中的头一个女孩,也是康家不断创造“中国第一”的姐妹花中最出众的一朵(另一朵是她的妹妹康同璧)。康有为的得意门生麦仲华娶了老师的这位才女(康有为的几个女儿基本都嫁给了他的学生)。

顺便提一句,康有为对康同薇的那句“天资颇颖,勤学强记”的夸赞,正是对她15岁“遂能编书”的表扬。康有为认为“欲窥孔子之学者,必于《春秋》”。后世之所以进步,变乱之所以减少,是《春秋》思想发扬的结果。

在阐释《春秋》经义的典籍中,有古文经学派的《左传》和今文经学派的《公羊传》《榖梁传》三家。康有为信服今文经学派,他说《左传》但为鲁史,不传经义,要想把握孔子改制思想的奥义,还要从《公羊》《榖梁》二传入门。

为了还《国语》之原貌,故需要一番审视、甄别、去伪存真的功夫。而这个任务就交由康同薇来承担,完成这项任务要有渊博的学识和极大的耐心,同时也要做繁重的文字工作。据说这项工作她做了十多年,直到1911年才有眉目。

1896年秋,康氏兄弟(康有为及康广仁)赴澳门与何穗田(何廷光)商讨办报。11月,康有为在澳门写信给康同薇,希望她成为女报人:“此间议西人甚多,彼亦极殷勤康有为 与梁启超的差距,并见其家妇,将来来往不患一切,语言文字不患不通也。汝现在仍以多读中书,学习中国文章,俾可充报馆主笔之才为最要。”

1897年初,《知新报》创刊。该报不设主笔,只用撰述之名,在近四年期间,具名撰写论说的共16人,康同薇是其中惟一的女性。

康有为的女儿《新知报》第二期

她在18岁时撰写的第一篇论说,刊于《知新报》第32册,题为《论中国之衰由于士气不振》,署名 ... 康同薇撰。康有为的女儿出版日期是光绪二十三年九月初一日(1897年9月26日)。当年由女性撰写文章,向报刊多为男性的读者讲述国家兴衰的大道理,是一件破天荒的大事。

她的第二篇论说发表在《知新报》第52册,题为《女学利弊说》,出版日期是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二十一日(1898年5月11日)。

康有为 与梁启超的差距主笔

1898年7月,康同薇、裘毓芳、李惠仙等人在上海共同创办了《女学报》,报纸主要鼓励妇女参政、争取男女平等、大力提倡女学、主张婚姻自主、提倡科学反对迷信、主张婚姻自主等,内容几乎全部与妇女解放有关,设有论说、新闻、征文、告白等栏目,每期都有附图。

左为《女学报》第二期,右为《女学报》中的女学会章程。

该报为旬刊,每月三期,每期为一单张四版,在报纸每期第一页上都印有“CHINESE GIRL’S PROGRESS”(直译为“中国女孩的进化”)的字样;该报以白话文为写作形式,创普通话办报之新风,“每印数千张,一瞬而完”。

《女学报》有二十几位主笔,全由妇女担任,康同薇是主笔之一。主笔的名字均刊在报头左侧显著的位置,以彰显其重要性。《女学报》是上海桂墅里女学会的会刊,康有为是好人吗同时也是桂墅里女学堂的校刊。康有为是好人吗有人将女学会、女学堂、《女学报》三桩事比喻为一株果树。女学会是根本,女学堂是果子,《女学报》是叶、是花。

1900年,康同薇是父亲在香港的全权代表。大到“勤王”大业的成败,小到家中琐事的安排,康有为都与康同薇商量,并交给她去做。

康有为听闻有人在香港报纸上撰文攻击他,立即写信叫康同薇去见港督夫人,为自己辩护。八国联军攻陷京城后,康有为想借列强之力迫慈禧下台,于是告诉康同薇“吾党欲再起,万不可使其速和,汝暇可多作文,交香港《士必报》,言若那拉再临朝,诸贼柄政,必再 ... 西人云云以耸之。”于是康同薇发挥自己的文字特长,不断撰文,配合父亲作舆论宣传。

她最出名的两篇文章《论中国之衰由于士气不振》和《女学利弊说》,如今只能在最冷门的资料书中查到。即使放在她所处的那个年代,康同薇提出的“士盛则国强,士寡则国殃”以及她“男女之轩轾,良有所因,而国家之盛衰,亦非无故也”的女权思想和号召遍开女学的思想,也只是晚清浩如烟海般的同类文章中的沧海一粟而已。

但康同薇至少做过一件对后世产生深远甚至是重大影响的事,就是她参与编撰了其父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中所写的奏稿。这份《戊戌奏稿》一直被单纯而好心的历史学家当成戊戌变法的信史加以研究运用,直到80年代,清理故宫档案时,才发现这份奏稿乃是刻意伪造和粉饰的产物,作为一个历史上惊天骗局的主要参与者,康同薇没有在编者中留下她的名字——这个女权主义者,仍然骄傲地活在父亲的光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