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年天津粥厂大火纪实

May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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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三年天津粥厂大火纪实

  光绪三年十二月初四日(1878年1月6日),天津发作一场特大火灾,形成了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无穷轰动,也为大家供给了深入的前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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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千哀鸿葬身火海

  这天清晨,天津东门外一处当地,俄然浓烟滚滚,火光烛天。这时正值寒冬腊月,寒冷的西北风吼叫狂掠,火趁风势,风送火威,顷刻间熊熊烈火,将一座大悲庵及周围建立的一百几十间席棚通通吞没在火海之中。

  受灾的本来是专门收留饥民的一处粥厂,名为“保生粥厂”。所谓“粥厂”,是清代极端稀缺的社会救助安排中的一种。每到冬季,在一些城市中,由官府划拨或民间捐助,筹集粮款,收留流落街头无衣无食的灾黎和穷户,煮粥施赈。正如一些荒政书所说,一粥之微,尽管无异无济于事,但“得之尚能苟延残喘,不得则立时命丧沟壑”。光绪三年,正是清代前史上最严峻的一次旱灾“丁戊奇荒”期间,因为山西、直隶等华北五省比年大旱,流入京津的哀鸿较往年要多得多。因而,直隶总督衙门特别把天津的粥厂增设至十二处,一共收养哀鸿近六万人。这次发作大火灾的“保生粥厂”,即是专门收养妇女的粥厂之一,其间居住着妇女及少数幼童约两千余人。

  这次突发性灾害形成的严峻后果,是触目惊心的。其时的《申报》作了这样的报导:

  “初四日清晨,煮粥方熟,各棚人等正擎钵领粥,呷食未竟,西北角上烟雾迷空,瞬间透顶。……一时妇女蓬头赤脚,拖男带女,夺门而走。……所以人众哭声震天,以挤拥门前,求一活路。回忆西北各棚,已成灰烬。焦头烂额,死尸枕藉。门靠大悲庵,系在东南,逾刻火乘顺风,直逼门前,各人被烟迷目,人多颠仆,俯首听烧。然虽死在当前,而姐弟子母,仍互相依倚,有以额颅触母,有以身体庇子,其死事之惨,实难言状”。“是日之火,起于辰,猛于巳,厂系篾席搭成,拉朽摧枯,至午前则该厂一百余棚,焚毁净尽。今后火尚不息,或炙人肉,或毁人骨,或熬人油,或烧棉衣棉裤,故至酉刻仍有余焰。”(1878年1月25日《申报》)

  后来通过清点收殓,大体澄清约有三、四百人获救,“一切尚具人形之老妪 ... 孩提 ... ,共收得尸一千另十九口”,此外还有“焚毁骸骨无存及四肢流失”者若干。“尸均焚毁焦黑,其形残缺,俯伸不一。所完好者,大都皮绽骨枯,较常人减小,上下衣裤毛发,一概无存。最惨者……”(1878年1月26日《申报》)咱们把描写得最残酷的有些文字省略,以削减读者在阅览时的感情 ... 。即便这样,也足以使咱们对这一场突发性灾害,带给大家何等难以言状的苦楚,有着铭肌镂骨的深入印象了。

  惨剧是怎样变成的

  这场巨灾,事发俄然,却并不偶尔。在这个看似偶尔的突发事情背面,其实隐藏着许多必定。变成这样的惨剧,是由各种因素所促进的,是有深入的社会本源的。

  面临大量哀鸿和城市穷户的存在,封建统治者为了防止政治动乱,保护社会稳定,不能不采纳一些救助措施,这当然是一件功德,是值得必定的。但封建政权不能够思虑周详地顾及贫穷群众的安危。因而,功德并不一定能办妥,乃至能够引来一场灾害。就拿“保生粥厂”的修建来说,本来是借用大悲庵的房舍,后来哀鸿很多,不足运用,便在周围搭盖一片暂时“篷寮”。“上系篾席盖成,外墙范以芦苇,里边彼疆此界,仍以篾席间之。……南北棚后,各留一通道,认为进出之地,计一人独步则宽,两人并行则隘。”(1878年1月25日《申报》)

  谁都能够想到,如此地狭人稠,通道窄隘,一旦发作火灾,后果可想而知。可是,如此危险四伏、危如累卵的生存环境,主事者既无任何预案,也不采纳最少的防范措施。这不能不说是关于人的生命的无视,是封建官僚政治的实质表现。

  粥厂的办理非常紊乱。火起时,居然看不到一个 ... 、司事的身影,除了煮粥、分粥的工役以外,其时只要一个看门人在场。可是,当大家踉踉跄跄地挤到这扇仅有能够逃生的大门边时,这个看门人居然做出了一个肯定无法宽恕的行为:坚决不让人逃出门外,并且“将门下钥”,完全切断了一有些本能够逃离火海的人的活路。

  假如脱离前史环境,大家是很难幻想这个看门人为何会采纳如此丧尽天良的做法的。本来,官府对待哀鸿,一直存在着严峻的警戒心思,很怕哀鸿为争夺最低生存条件而捣乱。在这样的指导方针下,粥厂哀鸿是不能随意收支的,收支有守时,或鸣锣为号,或击梆为记。看门人不让人逃出门外,大约即是依据这个规则。

  大火烧了一阵之后,分担粥厂的筹赈局会办、长芦盐运使如山,津海关道黎兆棠等总算赶到了现场,二人“覩二千余人死状之惨,泣下如雨”,“相与莫可怎么罢了”。(1878年1月25日《申报》)稍后,其时称作“火会”的消防队赶来救火,救出的三四百人大约即是他们的功劳。这时刚好有一只兵船通过,战士用船上的“洋龙”救火,不料因为取水疑问,“火会”与战士发作冲突,彼此“追奔逐北”,战士“遗弃洋龙各器而逸。”(同上)这虽是一个小插曲,却非常典型地折射出那个社会所特有的时代特征。

  灾后官方的应对之策

  一方面的确感到事态严峻,责任重大;一方面也是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于事情发作后的第九天,向朝廷上了一个奏折,报告了这件工作。奏折尽管恳求对直接责任人该厂 ... 吕伟章、丁廷煌“同时除名,永不叙用”,对包含自个在内的负领导责任人员像前面提到的如山、黎兆棠及天津道刘秉琳等,“别离议处。”但又着重官员们“飞驰往救”,“救出食粥巨细人口甚多,其伤毙者亦复不少,一时骤难确计”。(《津郡粥厂起火事端别离参办并自请议处折》,见《李鸿章全集·奏议》)明显运用的仍是官场惯用的“弥缝搪塞”的故伎,企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朝廷迅速作出反应,除责令李鸿章等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外,需求对包含李鸿章在内的有关官员一概“交部议处”。(《清德宗实录》卷64)实际上这时的李鸿章,正是“内政外交,常以一身当其衝,国家倚为重軽”(《清史稿·李鸿章传》)的“股肱之臣”,所以,所谓“交部议处”如此,只不过是应付社会舆论而做的表面文章,今后便不了了之了。不仅如此,相传黎兆棠是慈禧太后的干女婿,在下旨“交部议处”后不久,就发布了升任直隶按察使的音讯。所谓责任追查,就在惩处了两个厂务 ... 后消声匿迹了。

 

  公私分明,灾害发作后,当地 ... 也的确做了一些善后工作。例如,安排慈善安排“泽济首局”收殓罹难者的尸身,发起社会捐助,对受害者给予抚恤等,可是,也有一些做法,是未必恰当的。例如,为了惧怕发作相似事情,竟封闭了天津的一切粥厂,饥民发给高粱一斗五升,通通斥逐。本来藉粥厂牵强度日的数万饥民,再度流落街头,“鹄面鸠形,目不忍睹”。不少人贫病交迫,冻饿而亡。这种因噎废食之举,引起了社会的激烈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