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早的法治国家是德国?错!是秦国

Nov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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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观点认为,世界上最早的法治国家是德国,理由是“法治国家”这个概念出自德语,德国最先将行政权力严格约束在法律之下,被认为是“法律秩序的守卫者”。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其实,秦国才是最早建立完备的法治体系的国家。

  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法治国家”大体有四个主要标志:1、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2、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3、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4、专门化的法律职业。接下来我们进行逐一对照。

  一、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

  公元前356年,卫鞅率先在秦国变法,在参考魏国李悝《法经》基础上,秦国初步建立了“盗、贼、囚、捕、杂、具”六律,后又陆续发布“明尊卑爵制”、“开阡陌封疆”以及鼓励耕战等法令。卫鞅死后,秦国历代统治者并未废除秦法,还不断制定出新的法令。如:《置吏律》中曾记载:“县、都官、十二郡免除吏及佐、群官属,以十二月朔日免除,尽三月而止之。其有死亡及故有缺者,为补之,毋须时。”秦领土扩大到十二郡时,是在秦始皇元年(即公元前246年),说明直到秦始皇时期,秦国的法律制度依然在不断地增订和完善,甚至郡县之间调配几张弓弩都有严格的程序和流程。除中央 ... 颁布的法律外,郡也可根据朝廷的法令制定本地区相应的法令和文件,作为统一法令的补充。《南郡守腾文书》就属于这一类性质的法律文书,地 ... 令不能与中央法令相违背,同时试用范围也仅限南郡。秦统一六国后,原秦国法律逐步在全国推行。秦法真正做到了统一和完备。

  二、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

  秦国的法令一经公布,包括国君在内,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韩非子》中曾了记载一件事:秦昭王生病,有百姓买牛为其祈祷。昭王病愈后,百姓 ... 牛向神还愿。昭王得知后道:“未经法令允许而擅自祈祷,本意是爱我。但是我不能修改法令导致法令不存,法如果不存,国家将乱亡。最终百姓所在里的里正和伍老被罚各出两副甲。可见,即使昭王本人也不能擅自破坏法令。也正因为秦君带头守法,“秦民皆趋令”,民不患寡而患不均,秦法的公正确保了触犯秦法的普通百姓甘心受罚而无怨言。这或许也可以解释为什么骊山刑徒很少有逃亡和叛乱者,反倒是秦王朝危难时,甘心加入秦军东出平叛。

  三、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

  昭王的另一件事则充分说明了秦法的严格:秦国遇到严重饥荒,大臣范雎建议开放五苑,让百姓进入就食。而昭王则说:秦法规定,百姓有功赏,有罪罚。如果开放五苑让百姓享受其中的蔬菜瓜果,是不论有功无功都要让百姓受到赏赐。不论有功无功都让百姓受到赏赐,是导致国家混乱的做法。开放五苑而使国家混乱,不如委弃瓜果蔬菜而使国家太平。这种做法虽有置百姓生死于不顾的嫌疑,但从侧面却说明了秦法的严苛和一以贯之,不能随意违背。

  同时,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也有严格的规定和文书格式要求。如《治狱程式》规定了“讯狱的基本要求,以及案件记录——“爰书”的格式等。李斯谋反案虽然是赵高一手制造的冤案,但其中的细节却值得玩味。赵高多次派人冒充御史和谒者对李斯轮番审问,若李斯以实情相对,则施行拷打,直到李斯坚持假供不再改口为止。后来当二世真的派人来时,李斯误以为这是赵高派来的,就仍以假口供对之。可见,熟悉秦法的赵高是知道案件审理流程的,即便二世听信赵高谗言,将李斯下狱,但按秦法流程,李斯是有申辩的机会的。

  四、专门化的法律职业

  卫鞅变法之后,秦国在各县均设有专门主管法律的官吏。这些官吏经过了严格的培训,如果其他官吏和人民想要了解法令都可以来咨询他,而他也必须给以明确回答,同时还要将问答的内容写在一尺六寸长的“符”上。

  可见,两千多年前的秦国就已经是事实上的法治国家了。虽然在我们今天看来秦法有其严苛和不合理之处,但历史是不断演进和发展的,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标准去过分苛求两千多年前的古人。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秦国率先建立了完备的法律和严格的执行制度,即使在今天,依然有我们值得学习和探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