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说一夫一妻才是传统婚姻啦!揭古代“多元成家”风俗:男男、女女都能厮守终生…

Jan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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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的多元成家草案,到近期的婚姻平权公投,同性婚姻这几年成为主要讨论的社会议题,护家盟、下一代幸福联盟等反对同婚的团体,常以“中华传统婚姻价值” 、“同婚是西方外来文化”来反对保障同性婚姻。但其实早在明代,就有类似同性婚姻的契约关系存在,不但可以跟同性结婚,婚后还可以娶妻生子,比多元成家草案还要开放,由此可见古代对于同性倾向、不同的家庭形式,风气可能更加多元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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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的“契兄弟”风俗

明代男风盛行,除了京师的伶优、江浙地区的小官,在福建地区还有一种特殊的开放式家庭关系叫做“ 契兄弟 ”,原本结拜兄弟也会叫契兄弟,但明代中晚期发展出了同性婚姻关系,福州话会用不同的读音区分两者。而常听见的“偷契兄”也是和结拜关系有关,是指以结拜兄妹之名行偷情之实的非正常男女关系。

而不同于另两个地区建立在金钱交易上的同性关系,在福建同性不论贫富贵贱,只要互相喜爱,经过传统婚礼仪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其、亲迎)后,两人就能像夫妻生活般同吃同睡。年纪大的叫做契兄,年纪轻的叫做契弟,而双方父母的态度是把对方的儿子视如己出、待如女婿,和现今其他国家的同性婚姻形式其实非常相近。

比较特别的是契弟可以娶妻生子,而且契兄要负责契弟的婚礼费用,也代表着契兄对契弟和其家庭有抚养责任。由于结为契兄弟的男性仍然可以娶妻并传宗接代,在福建地区契兄弟可以公开手挽手行走,并不会有人觉得奇怪。而两名男性的年纪差距超过十岁以上的,则称“契父子”。

是什么让福建走在时代尖端?

福建沿海地区作为明代中晚期男风流行的三大区域之一,也是太监出身多的地方。在古代,许多贫苦的家庭往往将孩子 ... ,卖入宫中。尤其明代中期以后,太监势力渐长,许多贫穷子弟自愿入宫为太监,以求出人头地。契兄弟除了一些两情相悦情形外,也有贫困家庭将自己姿色妍丽的孩子送入另一人家,收取“聘礼”的状况。

历史上,福州人口大多是男多女少。在经济困难时,多数家庭会优先保存男孩,导致男女比例大大失调,大量男子无法娶妻,只好以契兄弟形式满足欲望,甚至有契兄弟共妻的情况,据说为数还不少。加上沿海地区民众多从事海上工作,而女子无法上船,所以多以男宠作为代替。故此,闽地同性恋者间的关系类似于异性恋的婚姻关系,尤其是在平民百姓之间,十分习以为常。

女同性恋关系=“契相知”

相较于男同性恋的盛行,女同性恋在中国仍是少数,也无法透过婚姻契约保障生活,但仍是存在一种伴侣关系。像是湖南永州的女性盛行结拜为金兰姊妹,有些发展出女同性恋关系,称为“行客”或“内交”,在道县则称“结客”。她们以姊妹相称,通常会立誓终身不嫁,若有一方被逼出嫁,通常会拒绝与丈夫行房,以示对同性恋人的忠贞。

广东顺德“自梳女”也常会结义金兰,两个自梳女缔结的关系称为“契相知”,又称金兰恋,也是一种同性恋关系,契相知缔结后就双双同居,情同夫妻,亦要求彼此忠贞。富有的契相知通常会选择一位“嗣女”照料自己的饮食起居,继承遗产。嗣女也常会找姊妹结为契相知、选嗣女,把“家庭”延续。

其实自古以来,华人对同性恋的风气都是蛮开放的,出入公众场合携带男宠是一种高贵的象征,甚至有许多皇帝与男宠之间的佳话广为流传。明朝时更是上至官员、下至百姓,都对男男间的性行为十分着迷。契兄弟、契相知等同性间的稳定、像婚约般的关系,更是民间的重要风俗,可见在当时,不管是同性性行为、性倾向,人们并不会感到恐惧,反而当成是社会上自然存在的一部份。笔者认为,若真的要来说“中华传统价值”,难道不是这样多元、包容的态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