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时代严格禁止裸体在屋内打赤膊也会被警察带走

Aug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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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明治初年》是一本汇集耆老口述故事的书籍,里头刊载一位出生于江户时代,名叫野村的人物,由他所口述的故事。野村描述幕末时期的情形说:「那个年代是最为 ... 的时期吧!经常看到男性 ... 在街上走来走去。曾有某位男性以裸体之姿,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拿著成串一贯八百文钱塞入兜裆布,旁人见状,不断称赞他『真是阔气啊!』。」然而,到了明治时期,街上的情形完全不同。

野村说:「以往,对于裸体采宽容态度的 ... ,大约在明治三、四年,开始禁止百姓裸体。那时候老百姓不可以全身 ... 地经过见附,如果要路过那里,也会用布巾盖住肩膀,岗哨的士兵看到后,就不会多说什么;也没有女性会好好地系紧腰带。相较之下,近年来百姓的生活变得奢侈许多。过去每到夏天,女性都是系上半幅带,并且常常若无其事地仅穿上褌和襦袢走在街上。除非是身分尊贵之人,一般人大多不会好好地系紧腰带出门。」

见附就是指哨兵的岗哨,可以想像成现今的派出所。老百姓即使 ... 光走在大街上,只要经过哨兵监控的区域时,再把布巾挂在身上就好。可是,野村说:「到了明治三、四年左右,完全不能这样做了。」他所指的,其实与先前介绍的《裸体禁止令》的实施,息息相关。

此外,在《裸体禁止令》实施的隔年,明治新 ... 颁布《违式诖违条例》后,取缔裸体更加严格,从以下的故事即可证实。时间来到一八七五年(明治八年)七月十八日,当天早上为阴天,但中午过后转为炎热天气。东京数寄屋町天野屋的艺妓阿双,前往浅草参观三社祭,看完三社祭返家途中,阿双「脱下使人闷热的腰带与和服,只穿红色腰卷」,坐在路边缘廊角落休息。

简单来说,就是只穿一件腰卷的状态。当她用扇子扇风乘凉,露出白皙的肌肤时,被巡逻的警官撞见,就直接把阿双抓走。但阿双当时仅穿着腰卷,看起来有些可怜,路人见状,请求警官让她套上浴衣与绑上细带。据说阿双所犯下的罪名为「上身 ... 违式之罪」。

还有另一个类似的故事,有一位太太全身 ... ,在屋内抓身上的跳蚤,但因违反《违式诖违条例》,就在 ... 的状态下直接被抓走。被逮捕的太太,因不想在大街上被别人看到自己 ... ,坚决地说:「我宁愿在这里饿死,也不要到外面去。」赖在现场不走。

然而,不仅是户外,连室内的裸体也成为取缔对象,以现代的观念来思考,此举似乎有些过头。根据《读卖新闻》记载:「天气日渐炎热,但不用说裸体,连打赤膊都不行。十六日,有客人在浅草驹形的泥鳅锅店用餐,因打赤膊被警官发现而带走。此外,在马喰町三丁目的伊势屋客栈,同样有客人因打赤膊而被逮捕,请各位务必小心留意。」从此篇报导中可见,记者对于民众的遭遇感到同情。

附带一提,一八七六年(明治九年)因 ... 、裸体而遭到逮捕者,光是在东京,一整年就超过两千零九十一名;经营混浴钱汤而被逮捕者,有三十名。当时的诗句川柳就写道:「打赤膊,半路遇到巡查,被教训一顿。」此外,另一句则是讽刺警察:「打赤膊,不合乎法律,却是人情世故。」诗句反映出当时百姓的真心话,认为打赤膊也是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