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可以和兩家以上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

Jul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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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以和兩家以上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

法律並不禁止勞動者同時與兩家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但任何一家用人單位都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請問勞動者先後與兩家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

不能簡單的說,因為有的情況下是可以的.需要看具體情況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

你好,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涉嫌違法,建議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及時起訴到法院進行維權。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應行使什麼權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八十二條等相關規定,你可以當到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勞動仲裁,索要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應該什麼時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勞動者在試用期時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

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從用工滿一個月後的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最高不超過11個月。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的,視為單位同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的。

因未簽訂勞動合同,已申請勞動仲裁,現用人單位:要求籤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否拒籤?

可以拒籤,且需要向勞動管理部門說明(公司以為你就勞動合同事宜提出仲裁,將提出簽定做為補償,而其他補償則放緩或部分執行),說明情況後、你不在公司做的諸多原因(對其他條件也不滿意),就可以全額獲得補償、賠償。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私自扣勞動者押金合法嗎?

收取勞動者押金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可以直接去勞動監察舉報。不簽訂勞動合同要支付二倍工資。

用人單位多久沒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視為已於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自入職起滿一個月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至用工滿一年。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之日起即視為已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有什麼風險和損害?

風險很大的,如果遇到企業耍賴皮,你的薪水福利得不到保障,打官司證據都難以提供。還有就是一旦發生工傷事故,會引起舉證困難難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真的遇到了這類企業,你的考勤記錄和工資條也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