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与其他国家权力的区别

Ap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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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与其他国家权力的区别

行政权主要是执行权和管理权、其它国家权力有、立法权和司法权,分别有全国人大及其 ... 会行使, ... 和法院行使司法权。

行政权力与其他政治权力的关系?

政治权力是政治主体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它体现在政治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的实际政治过程之中。政治权力是权力在政治领域中的特殊表现,它是一种政治力量 ,所要实现的目的与政治相联络。政治权力是人们选择以力量对比和力量制约方式作为实现和维护自己利益要求的过程中,聚集形成的一种力量,它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中,政治权力主体拥有的对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及其他政治权力客体的制约力量。政治权力在本质上表现为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在形式上呈现为特定的公共权力。

谈谈行政权力和立法权力的区别

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法原则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行政权力的这一定义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行政权力的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行政权力的根本目标是通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各类政策来有效地实现国家意志;
行政权力的作用方式主要是强制性地推行政令;
行政权力的客体具有普遍性,是以整个社会为物件的国家权力;
行政权力的性质是执行和管理性权力。
立法权就是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第二类中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权力。一方面,立法机关自己制定法律,另一方面,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法规、条例、决议和命令等,它们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在 ... 国家,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还享有提出法案的权力。这里的法是指狭义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国只有全国人大及其 ... 会才有国家立法权,也只有全国人大及其 ... 会才是国家立法机关。

行政权力的来源

行政权力的来源:强制力、诱导力、组织制度、资讯、个人因素。
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法原则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
一般说来,权力是根据行使者的目的去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其内容包括主体、客体、目的、作用和结果等方面。按照性质,权力可以划分为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社会权力等等。政治权力就是某一政治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达到某种目标而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对于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凭借这种制约能力,政治主体拥有对于社会价值的支配手段。在这里,政治主体主要指 ... 、政党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社会政治人物等。

行政权力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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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什么是国家权力之本是行政权力之源

两者定义上的区别:
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也就是我们所说有人大和人大 ... 会。
国家行政机关: 又叫国家管理机关,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通称为 ... 。指统治者运用国家权力,通过强制和非强制手段对国家经济、政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等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制、职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其中,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 ... 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核心。我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 ...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州或县(市、区)和乡镇三级人民 ...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下级国家行政机关受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服从 ... 的统一领导。
两者联络:
就全国而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对于地方来说,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本级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国家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我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就是中央人民 ... (即 ... )和地方各级人民 ...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行使的权力是行政权,而不是立法权或司法权,行政权具有执行的属性。公安局(派出所是其下属机构)作为本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所属管理公共治安安全类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机构,属行政执法部门之一。

行政权力的基本特征

行政职权的基本特征
1.法定性。任何一个组织的行政职权都是法定的,而不是自我设定的。换言之,行政主体拥有或行使行政职权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否则便不能成立。
2.公益性。行政职权的拥有与行使旨在谋求和保护国家、集体、社会的公共利益,同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符合法定的公共目的和范围。
3.专属性。行政职权的归属,在主体上具有专属性,也即只属于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不具有行政职权,受委托组织也只能代行行政职权。
4.国家意志性。虽然在行政职权的行使过程中难免会掺入行政职权具体行使者某种程度的个人因素,但行政职权本身的性质和内容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非个人意志的体现。
5.单方性。行政职权的行使是行政主体单方意思表示的行为,而非双方行为(行政合同行为除外)。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取决于自身判断,不以相对人的意志为转移。
6.强制性。行政职权的行使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具有直接支配他方当事人的强制命令力量,也即可以通过行使行政职权迫使或禁止相对人作出某种行为、实施某些活动。
7.不可处分性。行政职权不仅表现为法律上的支配力,还包含着法律上的职责要求,实际上是职权与职责的统一体,故行政主体对其拥有的行政职权不得任意 ... 和放弃。
8.优益性。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相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处于优越的法律地位,依法享有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这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保障与物质保障。

政治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区别

很简单:政治权力仅代表某个党派或者某个统治阶级权力,比方 ... 统治中国的方针或清朝的治国理念以及某个人的统治思想等;国家权力则不管谁,什么 ... 统治某国他是出于国家地位所实施的权力,例如国共联合抗日,领土争端对外 ... ,不管谁,什么 ... 统治国家都要于外国解决斡旋的权力和职责。

如何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融合

一、应当保障学术权力能够依照学校章程在高校学术事务中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

1、要保障学术权力能够参与本校学术决策过程的各个环节,能够在学校学术事务中从高校学术内在特征和规律的角度充分表达意见、建议和诉求,能够拥有对学校学术事务的表决权。

2、要保障学术权力能够有效防范行政权力在高校学术中的滥用,除了参与学术事务的决策外,还应当建立以学术权力为主的学术资源配臵监督机制。

3、要保障学术权力能够通过提供学术事务决策的论证、质询等,使行政权力防范自身在学术事务中的负面效应。

二、应当依法明确行政权力对高校学术事务负责。

高校管理体制与执行的调节机制决定了高校学术既需要学术权力又需要行政权力。我国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法律规定校长对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工作负责。这就决定了校长作为行政权力的首席代表,必须对包括教学、科研在内的学术活动负责。行政权力对学术负责,这与“学术行政化”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是排斥或弱化学术权力。在尊重、维护和保障学术权力对高校学术进行调节的同时,行政权力对高校学术进行适度调节,以鼓励学术创新,确保学校整体学术目标的达成和功能的履行。

三、要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融合,在学校章程制定中还需要关注以下方面:

1、应对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各自在学校学术事务中的权力和责任做出规定,不应仅赋予权力而忽视责任,防范二者都有可能的缺位、错位和越位。

2、应对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互补的载体做出规定,它的组织建设形式应当以是否能够将高校学术的内在特征与外在功能有效统一为标准,以能否防范二者各自缺陷、真正有效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