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法官马歇尔掌握着法律

Dec29

首席法官马歇尔掌握着法律

时间:2019/12/29 22:36 | 分类:美国历史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www.lishixinzhi.com)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罗伯特·韦尼克在考察第四任首席大法官在组建一个国家方面的工作时写道:

是在内战期间用激流的鲜血写成的,它将所有美国人最终捆绑成一个国家。但在那之前很久,我们的国家将成为什么样的问题开始被一点一点地回答,“逐步向国家转变的一个关键时刻可以精确到1803年的几个月,当时两位伟大的美国人分别采取独立行动,确保一个国家,一个不可分割,

其中一项行动是购买路易斯安那州的土地,托马斯·杰斐逊仅花1500万美元就为美国获得了828000平方英里的西部土地。另一个不太受欢迎的行动是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做出的决定,他是一个权力远不如今天的最高法院的新首席法官。这被称为“马布里诉麦迪逊案”,它宣称,并因此开创了一个先例,即最高法院有权宣布国会通过并由总统签署的一项法律违宪,这一裁决至今仍在回响。

马歇尔和杰斐逊是对手。杰斐逊相信各州的权利,即批准宪法的殖民地作为 ... 国家这样做。他想要一个尽可能最弱的联邦 ... 。马歇尔知道,一个没有权力征税、支持军队和监管金融的联邦 ... 是无 ... 状态的一个处方。34年来,在一个又一个的判决中,麦卡洛赫诉马里兰,吉本斯诉奥格登,他建立了最高法院的法律权力,并由此建立了联邦 ... 的权力。杰斐逊和继任的民主党总统都反对马歇尔所做的一切,但在他具备阅读宪法的法律专业知识之前,他们发现自己束手无策。

杰斐逊的生活和他性格中的怪癖是我们所熟悉的。他的头在五分钱上。但马歇尔,除了他的先例,鲜为人知。韦尼克描绘了一幅令人难忘的肖像,描绘了这位才华横溢、欢乐、直言不讳的人,以及首席大法官手握的法律背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