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与柯克:法律双雄竟在同一贵妇门前争风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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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德华·柯克(1552年-1634年)和弗朗西斯·培根(1561年-1626年)是都铎-斯图亚特王朝的两名法律重臣,两人在英国法律史上的地位不可小觑。值得一书的,是两人同朝为官时的几段公案。
  普通法大家柯克
  柯克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律师之家,早年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接受法学教育,经过克里福德律师会馆的训练,26岁时成为律师,40岁那年被任命为伦敦市的副检察长,两年后击败培根,获得总检察长的职位。
  他深得伊丽莎白一世的宠爱,女王经常称他为律师柯克先生。1606年,他被任命为高等民事法院的首席法官。六年后,又被提拔为王座法院的首席大法官,从此被称为大法官柯克。
  他的政治生涯并不顺利,这与他敢于公然对抗国王有关。他主张普通法是最高法律,国王不能仅凭身份裁断案件,不能变更普通法的传统。因而,他被称为顽固的老柯克。
  1616年,枢密院在培根的策划下,对柯克提出控诉,柯克于当年11月被解职,重返政界后,又由于反对查理亲王的婚事而受到国王报复。
  1621年12月18日,柯克、南安普敦、塞尔登、平姆四名议员,向国王主张议会的自由权、选举权、司法权等特权。他们提出:关于国王、国家和防务的问题,都应在议会中讨论。这激怒了詹姆斯一世,下令解散国会,并将柯克等人监禁九个月之久。
  柯克职业生涯的荣耀时刻,出现在1628年。他以74岁高龄起草《权利 ... 书》,并亲手向查理一世提交。此事缘起于著名的五骑士案,查理一世为了向几位贵族借款,监禁了这五位骑士。法院受国王之命,拒绝释放他们。下议院中与公民权利有关的 ... 会组织了申诉。
  而柯克则在这几个 ... 会中都有一定的职务,他组织起草了《权利 ... 书》,重申了《大 ... 》所确定的非以国家法律或法庭判决,不得逮捕任何人或夺取其财产;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向人民募捐或征税的规定。
  柯克对于普通法的研究,使他拥有了普通法的福音、活着的普通法、法学之源等称号。他把自己当大法官时审理的案件,编为法院《报告》,逐年发表。他生前和死后出版的四卷《英格兰法总论》,更是奠定了他作为普通法大家的地位。
  疯狂迷恋权力的培根
  培根的家境远较柯克优裕。他的父亲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博学多才的贵妇。培根的姨父是重臣伯利勋爵。培根很早就有了出入宫廷的机会,曾被伊丽莎白女王称为我的小掌玺大臣。
  1573年,12岁的他入读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三年后毕业(同样就读于三一学院的柯克是在15岁入学,18岁未能获得学位而离校从业)。培根进入了四大律师会馆之一的葛雷律师会馆,继续学习法律。16岁的他和英国驻巴黎大使一起出访巴黎,在巴黎一呆就是三年,一边任大使馆的外交事务秘书,一边在巴黎学习统计学和外交学。
  培根18岁那年,父亲去世,身在巴黎的他没能得到什么遗产。他辞去外交事务秘书的职位,回国重返葛雷律师会馆,一边攻读法律,一边四处谋职。
  1580年,他在法院谋得了一个法官助手的职位,然而薪酬之低,使他不得不借债度日(终其一生,他都没有从债务中彻底脱身)。三年后,他获得律师资格,开始执业并在葛雷律师会馆任教。
  1593年,他当选为下议院议员。但是伊丽莎白拒绝委任这位22岁的年轻议员任何要职,理由之一是他在议会中果敢地反对女王的税务法案。
  然而培根从未放弃过对权力的迷恋,他写道:“我要政治权力,要主宰人和事的权力,手里掌管英国的国玺和100个仆人!”
  他自视甚高:“我有一种无人可与匹敌的热情。我知道的司法案例比任何英国人都多,我的拉丁语和希腊语的知识谁能比得上?”他在政治上投靠女王的宠臣埃塞克斯伯爵。伯爵给他许多经济上的援助,并为培根谋求职位。
  然而女王并未将总检察长的职位授予培根,而是给了柯克。埃塞克斯伯爵为了安慰培根,送了他一套大房子和一大笔钱,并介绍他认识了一位富有的贵族妇女。然而这位贵族妇女却未选择培根,而是嫁给了年长自己九岁、事业有成的柯克。
  尽管埃塞克斯伯爵对培根不薄,培根却未在伯爵受难时伸出援手,反而恩将仇报。伯爵与女王之间出现争吵,并渐渐失宠。伯爵纠集亲友家丁,声称要教训那些将他“从女王微笑之下放逐出去”的政敌。他很快就以涉嫌叛逆被捕,关进了伦敦塔。
  开庭的时候,培根出现在了证人席上(当日代表控方出庭的,正是检察长柯克),说道:“先生们,我不是作为原告的律师,而是作为被告的朋友来作证的。”然而,他所扮演的远不仅是证人的角色,他在法庭上论证埃塞克斯伯爵计划谋害女王的行为,不属于法律可减轻处罚的情形。
  “埃塞克斯是叛国者。”培根得出结论说,“他必须为他的叛逆付出生命。”伯爵被判处 ... 后,培根从控方得到1200镑的赏金。他把钱装进衣袋后失落地说:“女王给了我一些好处,但不像我所希望的那么多。”
  国王受制于上帝和法律
  两年后,伊丽莎白女王去世。信奉君权神授的詹姆斯一世即位。他在行政上庸碌无能,却是古典文学的狂热爱好者。培根投其所好,给国王写来一封致敬信,以拉丁古谚开头,以一行古罗马诗人奥维德的诗句结尾,并在信中写道:陛下的臣民中没有人比我更渴望牺牲自己,粉身碎骨为陛下效劳的了。他很快得到国王的赏识,并获得了副检察长的职位。
  相比之下,柯克则没有这么长袖善舞。他多次公开地对抗詹姆斯一世的权威。
  1608年11月10日,詹姆斯一世向柯克任大法官的王座法院提出,根据大主教建议,他可以以国王的身份审理一些案件,理由是法律是以理性为基础的,而国王和其他人一样具有理性。
  全场静默,唯有柯克起身答道:确实,上帝赋予了陛下卓越的技巧和高超的天赋,但陛下对英格兰的法律并没有研究,而涉及生命、遗产、货物或财富的案件,不应当由自然的理性来判断,而应当依据技艺性的理性和法律的判断来决定……国王应当不受制于任何人,但应受制于上帝和法律。这句话令詹姆斯一世勃然大怒。
  另一场较量,发生在培根、柯克和詹姆斯一世之间。1616年,王座法院受理了一起普通的债务 ... :原告诉求被告还钱,被告称已清偿,却弄丢了原告出具的收据。柯克根据普通法,遂判被告败诉。然而被告后来又找到了收据,遂向衡平法院 ... ,衡平法院纠正了王座法院的判决。柯克认为衡平法院无权干预普通法诉讼,将事权之争提交给国王。
  根据培根的建议,詹姆斯一世作出以下裁断:如果普通法与衡平法的规则发生冲突,衡平法优先。但是,只有普通法未能提供对当事人足够的救济时,衡平法才能干预普通法。柯克非常恼火,公开抨击培根教唆国王凌驾于法律之上。
  两人之间积累的怨恨一触即发。
  随后的王室信件案成为压垮柯克的最后一根稻草。1616年4月25日,王座法院在审判中收到来自王室某成员的说情信。柯克给詹姆斯一世写信道:此类信件是违法的。收到这些信,我们确感王室仁慈,然而这对法律的适用不会有任何影响。
  当法官们在暴怒的国王面前纷纷跪倒乞怜时,柯克却说道:我只是做了一个法官应该做的事。在培根的建议与策划下,枢密院以对国王不敬等事由对柯克提起弹劾。11月14日,柯克被免去王座法院大法官的职务。詹姆斯一世甚至说,(欧洲历史 www.lishixinzhi.com)柯克应该在反省错误、驱散傲气中度过余生。
  作为这场较量暂时的胜利者,培根则于次年3月升任国王的大法官,并且主导了一场詹姆斯一世授意下的对柯克的诉讼:由于无法找到柯克不称职的证据,控诉的事由则是12000磅的 ... 和滥用法官职权,并以全英国首席法官自居等罪名。这些罪名虽然最终都未成立,却足以使柯克焦头烂额。
  培根因受贿而 ...
  1621年,下议院议员柯克69岁,刚刚晋升为大法官的培根时年60岁。柯克经常为一些冤案申诉,代表下议院和国王唱对台戏。培根官运亨通、生活奢华、才华横溢,时有新书出版。培根的《新工具》一书出版后,曾差人赠送柯克一本,柯克在书上写道:奉告作者,你确有智慧老人的学识,但你应该首先确立的是法律和公正。
  权倾一时的培根似乎好运到头了。几名小人物到下议院控告培根受贿。一位名为奥贝里的当事人声称培根收受了他100镑的贿赂,却未为他带来有利的判决。另一位名叫爱德华·埃格顿的当事人,也称培根收受了他400镑的贿赂。
  下议院大部分议员都不满培根帮助詹姆斯一世干预司法的举动,专门成立一个调查 ... 会,对此进行调查。 ... 会的负责人正是柯克。培根以自己的名誉否认受贿。但 ... 会收集了28件物证:价值800英镑的饰盒、价值500英镑的钻石耳环、价值50英镑的金扣子等。
  举国震惊,象征着最高正义的大法官培根竟然受贿!上下议院就是否应该严惩培根展开舌战。培根为自己辩护,称自己虽然受贿,却从未枉法,并提醒柯克和法官:也许有一天你们也会因同样罪名被带到法庭,到那时,你们就不会为现在对我的宽大而后悔。他还写信给詹姆斯一世说:凡受贿者易行贿,假如他得以释放,将送给国王一部史书,向后世粉饰当朝之治。
  詹姆斯一世明白,议会弹劾培根,实际是在向自己施压。他曾为培根说项,希望议会停止审理。然而议会的答复是,除非国王解散议会,否则一查到底。詹姆斯一世当时正为财政亏空而愁恼,还指望议会通过征税计划,于是只能作出让步。
  1621年4月22日,培根认罪,承认共接受了28次贿赂。上议院最后作出裁决:撤销培根御前大臣职务,支付罚金及赎金四万英镑,监禁于伦敦塔内,永远不得担任公职,不得竞选国会议员,不得进入宫廷。培根自嘲道:我是50年来英国最公正的法官。但是,这是200年来国会最公正的判决。这场议会与国王的斗争,以培根的身败名裂而告一段落。
  五年后,培根因风寒死于伦敦北郊。柯克则从下议院退休返乡著书,八年后死于家中,享年82岁。这两名先后就读于三一学院、律师会馆的年轻律师,在同一名贵妇门前争风吃醋,在宫廷法院内外较量,留下一生的恩怨情仇,任由史家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