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对太监充满戒心!最后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太监制度终结在他手上

Apr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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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前后宠信安德海、李莲英等太监,因此给人这些太监权力很大的感觉。事实上,清朝有鉴于历代太监为祸,一直对太监的职权、活动范围等有严格的限制,顺治年间立铁牌于宫中,成为清的「祖制」,在「祖制」的影响下,太监所能掌握的权力极小。

顺治时出现独立的太监内府机关

中国历史上太监祸国殃民的例子并不罕见,明朝太监更可干预政事,其灭亡实与太监弄权不无关系。努尔哈赤时已出现一批供内府使唤差遣的宫阉人,而在进入紫禁城后亦接收旧明太监,但均无具体制度,直到一六五三(顺治十年),设十三衙门,太监遂有独立的内府机关。

但清朝有鉴于明朝衰落与太监有关,故设下一连串严格规定,如规定太监的品秩不得超过四品,若无受到差遣不许擅出皇城,更规定太监不得参与职务以外的政治事务,更不可结交外廷大臣等。

但康熙登基后以遵从祖宗旧制为由,废除十三衙门,重新恢复内务府,内务府下辖五十多个单位,又称为内廷六部,专管宫廷内的事务。

一六七七年(康熙十六年)康熙又在内务府仪掌司下设敬事房,置总管太监、宫殿太监、领侍、正侍等职,敬事房遂成为一个全由太监组成的机构,分工处理宫中杂务,如有的负责照顾皇室成员、有的负责宫中文书传递等。

太监亦按等级授品秩,但最高不得超过正四品。而一般亲王、郡王等亦有太监可供使唤。清代在太监的选拣上非常严格,规定入宫的太监,年龄不得超过十六,且无妻室方可。

清朝皇帝对太监的层层戒心

清朝皇帝受到明亡教训,对太监并没有好感,如乾隆初年曾因负责奏事的太监张玉柱、刘万春、李英等擅自与外省总督李卫交谈,有违与外廷官员结交的定制而重责该批太监四十大板,并罚俸一年,以儆效尤;且满清皇帝特别遵从祖训,因此他们以严法约束太监行为,如同治年间,慈禧的亲信太监安德海到南方采办宫中用品,即被恭亲王以太监擅出皇城为由就地正法,当时连掌政的慈禧太后亦无法营救,实因祖宗之法不可违反,可见清初皇帝对日后皇帝与太监间关系的影响有多大。

末代皇帝下令驱逐太监

一九二三年(民国十二年),末代皇帝溥仪因太监偷盗宫中珍品的情况相当严重,深感自身安全受到威胁,遂下令驱逐宫中太监,无论老小,除保留一百七十五名太监在太妃等处侍候外,其余一千多名太监均全部驱逐出宫,结束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太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