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上合伙人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分别?

Aug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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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位朋友搬这么大篇LAW CASE出来解释, 恐怕不是人人看得懂,

也未必有耐性看 (我定是其中一员)

我认为可以简单一点

合伙人 : 广议为合作的伙伴, 在一般的商业机构, 泛指合作成立公司的老闆们,

由一个人独立经营的称为独资业务SOLE PROPRIETOR,

多于一人以上合作经营的为合伙业务PARTNERSHIP,

多为无限负债的公司,即公司老闆对公司的负债要无 ... 承担,而老闆亦多为自然人

此两类型的公司,不受公司法管束,老闆只要在开始经营后一个月内,

按商业登记条例办理商业登记证即可

有限公司 : 这几个字已明确显示和前述两种业务的分别

有限公司为法人团体(即在法律上,它的权利责任与一个自然人无异)

要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注册手续,要按规定向公司注册处披露公司结构资料

商业登记证的申领与前述一样,

公司帐目每年要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出具报告,在股东大会上提交

至于税务方面,税例的准侧不会因业务性质不同而有差异

但完税的方式,却有不同:

有限公司必须按利得税的 ... 计税,没有选择;

老闆在企业内支取的薪酬视为其个人收入,要缴纳薪俸税

独资业务和合伙业务,在计算应课税利润后,老闆可按个别的情况作不同的选择

- 可以标准税率计算税款,但老闆在企业内支取的薪酬不能扣税

- 可以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计税,将应课税利润按出资比例分摊给各合伙人,

 加上其个人在企业内支取的薪酬后作为该合伙人的应评税收入,向各人

 分别徵税

- 但合伙人无需在同一课税年度作相同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