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0 64 娶驻在地妇女为妻

Jul18

史话0 64 娶驻在地妇女为妻

时间:2019/07/18 12:25 | 分类: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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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教师应否娶驻在地妇女为妻 ? 荷兰首任驻台宣教师干冶士 (Georgius Candidius) 的意见是肯定的。      干治土曾向台湾省长官奴易兹 (Pieter Nuyts, 1627~29 年在任 ) 谓 : 「任何没有戒除禁欲 (donum castitatis) 的宣教师必须带着妻子,藉以抗拒撒但的诱惑。如此,他和家族在他附听众面前,能成为诚实、贞洁、高尚生活的楷模,像一面镜子使全体人民能够看到个人生活映家而节制,如果他 未结婚而来,能择土著妇女为妻,就更好。基于几个理由,我认为这里作法是非常适当的」 (Campbell.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p.92)    干治士本人也有这种意向。 1630 年普德曼斯长官 (Hans Putmans) 有一函给克恩 (Coen) 总督,内称 : 「 … 我们也相信他 ( 指干治士 ) 真愿意娶一位土著妇女。据他称,若他未曾被奴易兹 (Pieter Nuytis) 命令离开新港的话,这事已经寅现了。我们也这样地想,藉著这样的婚姻,人民和我们之间有一个重要的联系,基督教的传播会有大进展」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p,101) 。不过巴达维亚总督,并不完全同意, 1631 年总督斯白克 (J. Specx) 覆普德曼斯函谓 : 「相信干治士氏所考虑的婚姻,是为公益的热诚而来的;但考虑到这项婚姻会带来的公私上的利弊时,我们觉得,为了他本身和全体的利益起见,他不应该过于仓促 … 」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p. 104) 1878 年 5 月 27 日,有一对男女在淡水英国领事馆,有领事 A. Frater 证婚,完成结婚手续。男偕叡理 (George Leslie Mackay) , 35 岁,是加拿大长老教会派遣驻北部台湾省的首任宣教师,来台已 7 年,女张聪明, 18 岁,原名葱仔,是北部首位女信徒陈塔嫂 ( 本名朱定, 1876 年 9 月 17 日受洗 ) 的孙媳妇仔,刚于同年 2 月 3 日在五股坑教会受洗者。 偕叡理牧师有 1 男 2 女,男偕叡廉 (George William Mackay. 1882-1963) 继承父志作宣教师在台湾省传道。长女妈莲 (Mary) ,次女以利 (Helen) 。 1899 年 3 月 9 日,他将妈莲嫁给陈清义 ( 父亲陈荣辉是北部首次被封立牧师 2 人中之一位,本人亦于 1906 年受封牧 ) ,将以利嫁给柯维思 ( 原名玖,长老,管医馆多年;子柯设偕长老 ) 偕叡理牧师,取本地妇女为妻, 2 位女公子均嫁给本地门徒,为了使福音土著化,其用心诚良苦也 !以上内容由(历史新知网)整理发布,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